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药房托管

文章来源:健康时报 2018-06-14 09: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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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卫计委答:湖北所有公立医院,都不允许托管。

▍湖北卫计委:我省不允许药房托管

“湖北省楚商联合会”官网显示,日前,第十四期楚商“亲清”政商座谈会在汉举行,湖北省卫计委主任以及百余位楚商企业家参加会议。现场,楚商与湖北省卫计委展开对话。

华润湖北医药的总经理在会上提问 “目前部分医院存在独家托管的现象,其他医药商业公司无法通过公平竞争获取配送份额。卫计委是否允许独家托管,后期是否会加以干预?”

湖北卫计委明确答复“药房托管在我省是不允许的!”

▍公立医院药房托管,从来没有被允许

湖北对托管曾开过口子,现在完全堵上了。

2014年11月10日,湖北卫计委、食药监局等八部门曾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药房托管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(试行) 》。文件允许医院药房托管,但留了个“后手”: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药房托管。

2015年1月,湖北省医药商业协会下辖的89家药品企业,联名向省政府提交了一份《关于对省卫计委等六部门的几点建议》,建议暂缓执行“药房托管”政策。

随后,湖北卫计委在《我省加大力度规范公立医院药房托管管理工作》一文中回应称,不反对公立医院进行药房托管,也无意推广这种模式。但再次强调: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的单位不得开展药房托管工作。

不过,从2017年7月31日起,湖北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取消了药品加成,也就是说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进入了医疗改革。顺理成章,正如湖北卫计委所言“药房托管在我省是不允许的!”

▍国家审计署,盯上托管,看取企业的合同

最近,医院药房托管处于舆论的前沿。

先是某大型医药商业对媒体表示 “以前开展过药房托管业务,但现在不赚钱,而且还存在政策风险,已经不做了。”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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